當年擄人勒贖又棄屍!重刑犯「關25年還沒槍決」 他一舉動「暫時拿到免死金牌」
民國84年發生的黃春樹擄人撕票案,至今已過了將近30年,當年涉案的黃春棋和陳憶隆兩名死刑犯,目前成為我國羈押時間最長的死囚。

圖片來源:《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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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憲法法庭在去年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裁定,認定當時適用的擄人勒贖殺人「唯一死刑」條文牴觸憲法,讓兩人案件出現轉圜餘地。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依照判決內容,已正式向最高法院遞交非常上訴狀。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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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規定,一旦進入非常上訴流程,法務部就不能執行死刑,等於讓兩人暫時取得免死保障。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法界人士表示,檢察總長因憲法法庭裁定而提起的非常上訴,並不代表黃、陳二人就能徹底逃過死刑。憲法法庭在判決中已說明,針對情節極為嚴重的案件,死刑仍可適用。假如案件重新審理時,法官認定兩人犯行屬於最嚴重等級,依舊有可能再度被判處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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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法務部最新修訂的《執行死刑規則》讓槍下留人門檻變得更高,只要死囚案件已由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法院裁定開啟再審程序、或憲法法庭做出暫時處分決定,法務部就無法執行死刑,因此兩人目前得以暫時躲過槍決命運。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