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元電鍋貪污案」翻版!台中清潔隊「帶走4元這東西」遭起訴
還記得去年底那起震驚社會的「32元電鍋案」嗎?台北市一位清潔隊員因為把回收電鍋送給拾荒老婦,竟遭貪污罪起訴判刑,引發輿論譁然。如今台中市也出現類似案例,但這次的「犯罪所得」更令人傻眼,總價值只有4.092元!一名張姓清潔隊員因為將回收鍋具帶回家,主動向廉政署自首後,仍被依貪污罪嫌起訴,再次掀起情理法的激烈討論。

圖片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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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這名張姓隊員於2019年擔任台中市環保局臨時清潔人員,負責駕駛回收車收取資源回收物。按照規定,所有回收物都必須分類後送往得標環保公司過磅,最後繳回隊上結算變價金額,絕對不能私自取用。然而從去年3月到11月期間,張男在執行勤務時,陸續挑選了一些鍋具、鐵盤和鍋鏟等物品,先暫放在回收車下方的置物空間,等累積到一定數量就帶回家中,有些用來烹煮料理,有些則拿來組裝成創意作品。

圖片來源:《ETtoday》
事後張男良心不安,主動前往廉政署投案。偵辦過程中,他坦白承認執勤期間不該私拿回收物,同事與家人的證詞、回收車上的行車紀錄器畫面也都證實了這件事。經過清點統計,張男拿走的物品包含12支鍋子、1個鐵架、1支鍋鏟、1支勺子及1個鐵盤,總共重達12.4公斤。檢方依照環保局標售資源性垃圾每公斤0.33元的價格計算,得出這批回收物的價值約為4.092元。儘管金額微不足道,檢方仍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嫌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