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院命案!6旬老人「被綁輪椅上燒死」 家屬氣哭「求償千萬被駁回」

養老院的操作全程違規

↓↓↓


用易燃尼龍繩代替規範束縛帶,不僅沒起到保護作用,反而成了「奪命繩」;凌晨3點把行動不便的老人獨自丟在護理區,既沒派人看管,也沒發現老人自行下樓,看護嚴重缺位。


事發后,養老院先墊付了25萬元(約新台幣113萬元)處理老劉的身後事,但雙方對責任劃分爭執不下,只能對簿公堂。


法院審理后查明,事發前一天晚上,他還在養老院走廊抽煙,護理員勸阻時,他甚至還凶了對方。而老人能拿到打火機、獨自操控輪椅下樓,也說明他具備一定的行動和判斷能力。

圖片來源:《中國央視》

Advertisements

一審法院認為

↓↓↓


老劉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預見點火燒繩的危險性,自身需承擔主要責任。但養老院的過錯也不容迴避:明知老劉有吸煙習慣,且剛因骨折出院不久,卻僅用固定繩約束,還放任老劉脫離看管範圍,最終導致悲劇發生。


最終,一審法院判令養老院承擔30%的賠償責任,賠償家屬各項損失共計60多萬元(約新台幣272萬元),扣除已墊付的25萬元(約新台幣113萬元),還需賠償35萬多元(約新台幣159萬元)。


家屬不服,提起上訴,堅稱養老院的多重過錯才是死亡的直接原因。


二審法院最終駁回了上訴,維持原判。法院認為,養老院的看管疏忽,和老劉自主點火的行為相比,對損害後果的因果關聯程度更低。



Advertisements

回首頁

2/2

Advertisements

編輯精選推薦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