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找到真愛!95歲阿公「跟42歲保姆閃婚」 被家人揭露「保姆陰謀」仍執迷不悟:將孫子告上法庭
95歲的退休教師司徒強,16歲時被父母安排與王芳結婚。雖然他們的生活幸福美滿,但司徒強對自己的婚姻並不滿意。
王芳去世之後,老人就將房產過戶給了孫子。子女又常年在外工作,對司徒強疏於照顧,便雇傭了42歲的保姆劉萍照料司徒強,從此打破了老人的獨居生活。
劉萍對司徒強的照料滿足了他對陪伴的渴望,兩人之間產生了深厚的情感。司徒強決定與劉萍秘密結婚,迅速領了結婚證,以追求自己這段生命中最真實的愛情。
然而,司徒強的家人極其反對這段關係。他們質疑劉萍的動機,認為比司徒強的大孫子還要年輕兩歲的劉萍只是為了謀取財產與養老金。
在家人的強壓和反對之下,劉萍無奈只好選擇離婚,這讓司徒強感到非常委屈。他認為家人想將自己置於孤獨終老的境地。一氣之下把大孫子司徒興告上法庭,打算要回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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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一直與爺爺奶奶住在一起,受到他們疼愛的司徒興,堅決反對將房產歸還給爺爺,他認為劉萍只是圖財,擔心爺爺在感情上受到利用。
這令司徒強異常憤怒,這最疼愛的大孫子是想讓他早點離開人世嗎。鄰居們卻表示司徒興非常孝順爺爺,只是堅持相信劉萍的動機不純而已。
經過長達5次的審判,法院才判決房子歸屬老人與大孫子各佔一半。
而備受爭論的劉萍不得已也站出來解釋了自己結婚的苦衷。她在年輕時被拐賣,並在大山中遭受了八年的折磨。
雖然奇迹般逃離,但已經找不到任何親人。35歲時,她嫁給一個男人,但自己卻在生下女兒貝貝後,男人被診斷患有喉癌。而女兒出生僅45天後,丈夫也無聲無息地離開了她。
劉萍表示,如果不是生命只剩下不到十年,她也不會選擇嫁給一位近百歲的老人,嫁給他的目的就是希望能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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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司徒強清楚劉萍結婚的動機,他仍然愛著這個陪伴自己的女人。
為了滿足劉萍的要求,也為了老年生活能夠和自己喜歡的人一起度過,司徒強決定繼續進行訴訟,爭取房產的歸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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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
這是一個涉及家庭、感情、財產權益與老年權益的複雜案例,我們以法律法規結合案情進行解讀。
一、前夫悄無聲息的離開,如果劉萍沒有和前夫離婚,又嫁給司徒強會怎樣?
這種情況下,根據中國法律,她與司徒強的婚姻是無效的。
按照中國《婚姻法》的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妨礙自由戀愛的行為。禁止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和包二奶的行為。」
法律條文明確禁止重婚和包二奶,也就是說,一個人在與配偶婚姻關係存在的情況下,不得與其他人再建立新的婚姻關係。
另外,中國《婚姻法》的第四十六條規定:「重婚,無效」。
一旦查明劉萍與前夫尚未離婚,她與司徒強的婚姻無效,司徒強可以請求法院判決。
中國的《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者重婚,或者知道他人有配偶而與其結婚的,處以下三年有期徒刑。」
法律角度看,如果劉萍沒有與前夫離婚而又與司徒強結婚,既違反了婚姻法,又可能構成刑法中的重婚罪,後果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