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父送醫命危!女婿「為1事拒絕捐腎」爸斷氣而亡 她崩潰離婚「他害死我爸」律師怒噴:是妳太過分
婚姻關係中,親情幫扶與伴侶權利的平衡始終是重要課題,過度將個人責任強加於對方,不僅會撕裂婚姻,更可能違背基本的公平準則。32歲女子林某(化名)近期因父親尿毒症去世,將責任歸咎於丈夫不願捐腎,進而提出離婚並索要撫養費,這起糾紛經婚姻諮詢曝光後引發熱議,參與調解的律師當場對其訴求提出明確駁斥,揭開事件背後更複雜的責任糾葛。

婚姻基礎與父親患病:家庭重心的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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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與丈夫張某(化名)結婚已六年,婚後育有一個四歲兒子,家庭生活原本平穩。張某在當地事業單位任職,每月七千(約新台幣3萬)的薪資雖不算高薪,但勝在穩定,足以覆蓋一家三口的日常開支 —— 包括兒子的奶粉、房貸月供及基礎生活消費。林某此前在一家連鎖超市擔任收銀員,月薪四千(約新台幣1.7萬)左右,兩人共同攢下八萬(約新台幣34.8萬)積蓄,計劃用於兒子未來的教育儲備。

改變發生在去年年初,林某的父親被確診為尿毒症晚期。拿到診斷書的當天,林某便向單位提交辭職申請,理由是「需全身心照顧父親」。此後,她搬回娘家居住,每日往返醫院陪護,家中事務與孩子照料幾乎全落在張某身上。張某除了完成工作,還得早起送兒子上幼兒園,晚上接回後做飯、輔導,周末再帶著孩子去醫院探望岳父,盡量平衡工作與家庭的雙重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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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治療推進,醫生告知林某,父親的治療費用預估需二十五萬(約新台幣108萬),包括透析、藥物及後續可能的移植準備。這筆錢遠超小倆口的現有積蓄,林某首先將目光投向了家中僅存的八萬存款,以及丈夫未來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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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款矛盾:親情責任的 「雙重標準」
面對二十五萬的缺口,林某提出讓張某向銀行貸款十五萬(約新台幣65萬)。張某起初面露難色,反覆提及這筆錢裡還包含四歲兒子未來兩年的幼兒園學費與才藝班費用,一旦貸款,家庭未來三年的收支將陷入緊繃。但在林某連續多日的懇求與「不救我爸就是冷血」的指責下,張某最終妥協 —— 不僅取出全部八萬積蓄交給林某,還以個人名義向銀行申請了七萬(約新台幣30萬)信用貸款,湊齊十五萬用於岳父的前期治療。

款項到位後,張某曾私下與林某溝通,建議她的弟弟也承擔部分費用。林某的弟弟剛畢業一年,在外地從事網路行業,雖月薪不高,但名下有一套父母早年為其購置的婚房,市值約八十萬(約新台幣348萬)。張某認為,作為岳父的親生兒子,弟弟理應分擔責任,哪怕是將房產抵押或出售部分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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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建議遭到林某的強烈反對。她情緒激動地反駁,稱弟弟「剛工作沒存到錢,賣房會影響他以後談戀愛、結婚」,甚至搬出父親的態度 —— 老人明確表示「不想讓一輩子存下的房子,最後全花在自己治病上」,堅決不同意兒子處置房產。張某無奈,只能看著妻子將所有籌款壓力全壓在自己與小家身上,卻對娘家人的責任閉口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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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治療中,十五萬很快見底,林某又帶著病歷找到公婆,希望兩位老人能拿出十萬(約新台幣43.5萬)「救急」。公婆退休後每月退休金共八千(約新台幣3.4萬),需維持自身醫療與生活,得知錢款用途後當場拒絕,提議「先讓娘家那邊湊一湊,兩邊共同承擔」。林某聽後情緒失控,在公婆家中大聲指責「你們一家人沒良心,見死不救太冷血」,直到鄰居出面勸說才作罷。最終,公婆在張某的懇求下,拿出五萬(約新台幣21.7萬)積蓄,勉強填補了部分缺口,但距離後續治療仍有差距。
捐腎分歧:個人權利與家庭責任的對立
今年年初,林某父親的病情突然惡化,醫生明確表示「保守治療效果有限,儘快進行腎移植是唯一希望」。但等待匹配腎源需要漫長時間,林某看著病床上日漸虛弱的父親,突然提出讓張某為父親捐獻腎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