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女暴雨跳橋!絕望曝「被爸媽逼死」:已經2次了

前段時間父母又把她送到杭州舅舅家看管,希望換個環境能有所改變。但是女孩想家了,藉手機給父母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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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而媽媽接通后,得知她想回家,立刻嚴詞拒絕:「你不聽話,就別想回來!」電話那頭的爭吵越來越激烈,最後媽媽掛斷了電話。舉目無親的女孩徹底崩潰,走出舅舅家,漫無目的地走到了白馬湖邊的這座橋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條(俗稱「好人法」)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同時,該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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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外賣小哥在暴雨中蹚入淤泥救人,自身面臨極大的受傷風險。即便在救助過程中不慎造成女孩輕微損傷,依據法律也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第十七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發展狀況和行為習慣,尊重其參與相關家庭事務和發表意見的權利,合理運用親自養育、加強親子陪伴、平等交流、相互促進等方式方法。

將孩子送入封閉式「戒網癮學校」、送到親戚家寄養、拒絕其回家,這些做法或許出於父母的焦慮,但本質上是切斷了親子溝通的渠道,違背了法律倡導的「平等交流」「親子陪伴」原則。當孩子的情緒無處宣洩,很容易走上極端。


一個背負生活重擔的陌生人,願意為一個素不相識的女孩賭上自己的安全。而女孩最親近的父母,卻在她最需要的時候,關上了那扇名為「家」的門。

暴雨終會停,但孩子心裡的雨,需要父母親手為他們撐起一把傘。也請記住,當你看到有人身處絕境時,哪怕只是打一個報警電話,說一句溫暖的話,都可能挽救一條生命。法律守護正義,也守護每一個善良的靈魂。

信息來源:《「爸爸不接電話,媽媽不讓回家」,暴雨天17歲女孩情緒崩潰獨坐橋邊,危機時刻他們衝過去救人;女孩坦言:因為自己有網癮,跟父母起了爭執》2026-05-25 21:01 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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