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過世後!阿姨跟父親「搭夥相伴18年」堅持不結婚 替臥床父把屎尿「臨終前給了我一張卡」

有人說:「搭夥相伴的老人,不過想在風燭殘年裡,有個精神依靠,真誠相待,必會花開。」我深以為然!68歲的梅姨來我家18年,幫我帶大兩個孩子,還照顧卧床父親10年。去年,梅姨健康檢查出肝癌,我比她親生女兒還要痛苦,一想到這塵世間,再也沒人疼我了,一顆心就如同刀割般難受...

我叫趙雅晴,今年52歲,育有兩個子女。父親因為母親離世早,只有我這一個孩子,梅姨是在我結婚第二年、來到我家。梅姨當時50歲,看著雖然蒼老,但眉目之間卻是美人遲暮,年輕時一定很好看。父親告訴我,梅姨沒有工作,所以也就沒退休金和醫保,他們搭夥一起生活。如果一方生病,或者卧床,對方可以選擇走人,單身老人搭夥,不過是陪伴互助。

我其實不太明白,但看著梅姨對我父親非常好,每天變著花樣做美食,父親的家也被梅姨收拾得窗明几淨,每次回家,都感覺父親又年輕了幾歲。我那時懷孕,也許是有點私心,我給梅姨買了金首飾。人情世故,都在生活小細節,既能讓梅姨感受我的接納,又讓她跟父親更要好。果不其然,我生大寶時,婆婆來伺候月子不到一周,累病了,是梅姨主動來幫我,這一幫就是好幾年,前後幫我拉拔大兩個孩子。

在朝夕相處之下,我知道梅姨是離了婚,有個獨生女兒,前夫是個有能力的主管,梅姨生下女兒後,前夫就讓她在家負責「美貌如花」,他負責「掙錢養家」。本以為全職太太是幸福又美好,誰知道,卻是一生的欺騙。梅姨說,女兒很小時,前夫就在外面拈花惹草,她以為忍著忍著就過了,最後還是提了離婚。她幾乎凈身出戶,女兒跟著前夫,她沒有工作,一直給別人家做保姆。

見識過人間溫暖,也見識過人性殘酷,直到遇到我父親,梅姨才覺得日子真好。我把梅姨當親媽媽,歲月悠然間,我們的關係越來越親密。每逢過年過節,我給梅姨買衣服、買包包,一起出去遊玩。幸福美好的時光總是那般短暫,本以為我家孩子大了,梅姨可以享受下半生,父親卻因一場疾病卧床,梅姨跟父親沒有登記結婚,很多人說,梅姨肯定會離開,誰願意伺候一個卧床的搭夥老伴。

梅姨卻說自己哪也不去,就在這裡陪伴我父親,父親也被感動,約定好若梅姨不走,他的一切財產都屬於梅姨。父親臥床的第三年,爸爸把房子過戶到梅姨名下,梅姨卻說什麼也不要,只說能有地方住就行,父親的存款和退休金她也不要。她告訴我,父親從他們在一起開始,每月給梅姨存1500人民幣(約新台幣6700元),給梅姨當養老金。

梅姨的女兒一開始還跟她聯繫,到後來,連電話都不願接了,每次說到梅姨女兒,她都會很失落,說自己為女兒吃了那麼多苦,如今女兒在國外,卻不願理她這個母親,還不是她沒用,其實就是沒價值。父親為了寬慰梅姨、也感謝梅姨,把自己的銀行卡交給她。28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25萬)梅姨說什麼也不要,讓我存在銀行,需要時再領出來。一晃眼,梅姨照顧父親10年,父親過世後,保險賠償金、喪禮奠儀等,我通通存在梅姨的銀行卡。

去年冬天,梅姨卻查出肝癌,說實話,我真的不敢相信,不是說好人會長命百歲?這麼好的梅姨竟得了病,我趕緊給梅姨女兒打電話,對方卻以各種藉口、不回來見梅姨最後一面。有些話不好說,只能盡自己的能力,讓梅姨臨終時走得安心些。梅姨交給我一張銀行卡、一份遺囑,她說自己的一切都給我。因為我在這18年裡,給她女兒般的溫暖,不似親生勝似親生。我又何嘗不是在這些年,得到梅姨的母愛呢?

有人說,女人之間最容易共情,懂得很多身不由己的無奈和痛苦。梅姨走了,她女兒讓我看著辦,我沒再給她打過電話,她卻回來討要梅姨的財產。好在梅姨早就做好準備,寫了遺囑,很早就找律師公證。天曉得母女一場,回國不是憑弔母親,而是為財而來,實在是人生悲哀!對此大家如何看,我該把銀行卡給梅姨女兒嗎?

參考來源: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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