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欲養而親不在!家人間千萬不能欠4種債 別讓親情變得不堪一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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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不欠人情債:

和朋友相處,我們不欠人情債,我們講究「投之以桃,報之以李。」「滴水之恩,湧泉相報。」我覺得親人之間更應該這樣。

所以,親人之間,我們更要力求做到不欠人情債。當然,親人之間的人情帳並不好計算,因為親人之間的付出是心甘情願的,並且付出的時候是沒有想要收到回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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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親人的不計回報,我們才要有良心,才更要加倍回報。我們回報的目的也是為了讓家庭減少矛盾,更加和睦。

因此,我們要回報父母的含辛茹苦的養育之恩;我們要回報在我們困境之時慨然解囊,無私幫助我們的親人們,我們要回報為了我們的工作,默默支持我們的親人們……

當然有的恩德如父母的養育之恩,我們終其一生也無法回報,也就是說我們會有無法還完的人情債,「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

那就需要我們儘力的回報,能回報多少就回報多少,另外還需要我們心存感激,把愛的火焰傳遞下去。

第四、不欠時間債:

我們不僅僅哼唱:找點空閒,找點時間,領著孩子唱《常回家看看》這首歌曲,而且要付諸於行動,要儘可能多的抽空陪陪親人。

我們願意讓親人過上好日子,但是親人並不是非要我們衣錦還鄉,光宗耀祖。不是非要跟著我們享受出有名車入有豪宅,穿金戴銀,珠圍翠繞,錦衣玉食的生活。

對親人而言,只要一家人團團圓圓,身體健康,無病無災,和和氣氣的過日子,吃粗茶淡飯也比吃山珍海味有滋味。

我們不要等到「子欲養而親不在」的時候,才去追悔,去痛苦,去痛哭。因此我們不要欠親人的時間債。


參考來源: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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