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判刑!醉男又開車上路「14天被抓包3次」 檢察官請法官重罰「判決出爐」:賠錢就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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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對於「聚會喝兩杯」是非常熱衷的,除了認為可以炒熱氣氛,更覺得這樣才可以拉近彼此距離,交心之外,也可以讓會議、商務推行得更順利,然而宣導多年,喝完之後不要開車,免得避免意外,卻還是有民眾不聽勸告,甚至還有民代公然嗆聲,認為「要給喝完幾杯的人方便」,短短地開車、騎車沒關係,根本就拿人民的生命開玩笑。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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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無論黨籍,馬英九、蔡英文都曾喊出「零容忍」的口號,甚至早在6年前馬英九卸任前,就已經要求要提高處罰、一定要上法院,但卻通通都沒有實行。

圖片來源:《M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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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政府對這些喝完還硬要開車上路的人太過忍讓,還是有些人就是冥頑不靈,近日就有一名張姓男子,因為喝完之後跑去開車,結果被移送到地檢署,誰知道檢察官都還沒有結案,對方又被送進來,光是14天內「就被移送法辦3次」,讓檢察官有夠傻眼,決定依照「大法官解釋」,建議法官從重處罰,孰料,法官竟然判決不用關,還可以換成罰金!「判決理由出爐後」,網友也都愣住了。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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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新北市的張姓男子,其實過去就有很多喝完再上路的前科,更被基隆地院判刑4個月、被士林地院判刑5個月,誰知道出來之後,竟然馬上再犯,喝完之後又開車上路,馬上就被警方檢測抓包,送往地檢署。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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